泉州市豐澤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 告
泉州新跡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立案受理的申請人謝寶源與你單位的勞動爭議仲裁案,已審理終結。因你單位作為本案被申請人且無法聯系,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本委于2022年4月29日作出的泉豐勞人仲案字[2022]第113號《裁決書》。裁決如下:被申請人泉州新跡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應在收到裁決書之日立即支付申請人謝寶源工資2260元。本裁決為終局裁決。勞動者對本裁決如有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裁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限你單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本委(泉州市豐澤區妙云街160號,聯系人:小歐,聯系電話:22505371)領取,逾期即視為送達。
泉州市豐澤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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